深圳:电热水器抽检不合格率达10%
发布时间:2023-11-25 16:52:10
2019年10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深圳市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本次共抽查了17家企业销售的2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
据通报,2019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4706.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4706.12-2006)标准的要求,对电热水器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14个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国家强制性标准中对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的要求表现为器具电源线的横截面积必须满足相应要求。按照GB4706.1-2005中第25.8条的要求,当25A<额定电流≤32A时,应使用横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电源软线,若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源软线则有可能引发电器产品着火、漏电等安全事故。
在I类器具中,保护接地是防御触电危险的最后一重保障。标准明确要求:带电源软线的器具,其接线端子或软线固定装置与接线端子之间导线的长度,应确保软线从软线固定装置中滑出时,截流导线在接地导线之前先绷紧。若接地导线先于截流导线之前绷紧,当发生电源线松脱时,会造成安全接地已经断开,但此时器具仍旧带电,就不能有效地保护用户避免遭受电击的风险。
在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电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消费者主要应考虑电热水器的品牌及生产商的规模、信誉、售后服务等信息。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络了解电热水器的评测,生产商的规模、信誉评价、售后服务等详细信息。
就一般情况而言,厂家专卖店、大中型商场以及专业卖场的进货渠道较正规、配件齐全,且有较好的售后服务,是购买电热水器的首选场所。若消费者选择在网络交易平台上购买电热水器产品,尽可能选择信誉好、销量高、好评率高的店家,要与店家确认售后保障服务等相关信息。同时,避免陷入“低价陷阱”,切勿一味追求低价产品,这类产品的产品质量水平多数无法得到保证。
电热水器是属于国家CCC强制性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贴CCC认证标志。CCC认证标志的真伪可以到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公共服务”中“CCC证书查询”栏目查询。
检查电热水器,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无起泡、无磨损、无划伤、无裂纹等,并色泽均匀;配件齐全(含保修单、说明书等)。同时,电热水器背后应有产品标签,标签上应标有CCC认证标志、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等,各标签标识内容字迹应清晰准确。